依据《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现对“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科技城(锐境科技产业园)四期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名称: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科技城(锐境科技产业园)四期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南大道388号科技城地块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4593.30平方米(折合约36.9亩),建筑总面积44988.47平方米。新建11号、12号、13号、15号厂房及16号楼配电房,建筑面积约32759.8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保留建筑14号厂房(建筑面积12228.66平方米)进行全面改造。地上容积率1.46,地下容积率0.37,建筑密度31.61%。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61个(其中地上66个,地下195个),设置非******消防、暖通、装修、智能化、外墙亮化、给排水、强弱电、电梯设备、会议设备等以及场外配套道路、雨污水管道、景观绿化、亮化、围墙等。
二、征询范围及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科技城(锐境科技产业园)四期项目涉及利益的相关群体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该项目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2)该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3)对该项目持有何种态度;
(4)有何意见和建议;
(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三、联系方式
******委员会
******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女士 ******
邮箱:******
四、公示说明
公众可自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