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G244线广普人民大桥加固维修工程 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项目编号:BSCX-2025-0878
1.发包条件
璧山区G244线广普人民大桥加固维修工程 ******委员会 璧发改〔2025〕56号 审批/备案,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单位为:******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按照璧山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随机抽选规定,现对该项目在我区已组建的璧山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名录库中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 璧山区G244线广普人民大桥加固维修工程 项目发包金额为: 61.****** 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1.21 万元)。
2.2发包范围: 璧山区G244线广普人民大桥加固维修工程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对广普人民大桥进行加固维修 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实施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 。
2.4计划工期为: 60 日历天。
2.5缺陷责任期为:12 个月。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进入璧山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名录库。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 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且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应具有 公路工程类 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4.有关资料的获取
4.1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其他交易——招标信息栏目(******/bishanweb/)下载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
4.2如有疑问,请在 2025 年 7 月 15 日 12 时 00 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5.抽取时间及地点
5.1抽取时间: 2025 年 7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街道铁山路1号附6******服务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其他交易——招标信息栏(******/bishanweb/)上发布。
7.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7.1本项目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水利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水利工程项目)》或《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重庆市城乡建委渝建发〔2013〕1号的规定)或《重庆市公路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公路工程项目)》完成该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7.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 ******事务中心 联系人: 徐建 电话: ******
8.履约保证金缴纳
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项目业主交纳中选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9.工程款支付
9.1 结算方式
全部工程完工并经区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经审计结算,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预留3%为维护保养保证金,保证金待维护保养期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具体结算采取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按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审核表中单价和实际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后总价下5%进行确定。工程结算金额最终以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9.2 支付方式及发票要求
************银行账户。
10.农民工工资担保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在璧山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45号)、《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 ******水利局 ******资源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璧人社发【2022】18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10.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委员会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 ******
11.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事务中心
地址:******街道银山路6号附1号
邮政编码:632760
联系人:徐建 联系电话:******
2025 年 7 月 10 日
特别提示:
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濫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