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利钢管西南区域道路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X2025DL005号
项目名称:广利钢管西南区域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万元
最高限价:76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参照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zcfg/mof/201310/t******_******.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售价:人民币300元(登记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2楼)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2、本次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叁份,一正二副。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联系方式:卞石有????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石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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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