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拟租用移动DR检查设备(含车)询价公告
我院近期内拟采购租用移动DR检查设备(含车)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询价资料。现将有关信息发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租用移动DR检查设备(含车)
(二)项目具体情况
1、服务范围:院外体检,湛江市及下属县(市)区。
2、服务地点:不固定,按具体工作安排。
3、服务时间:2年。
4、服务人数:不定,检查人数及部位以实际体检部位及人数为准,相关风险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5、服务内容:DR拍片(不出片)。
6、服务费单价预算:不高于40元(人民币)/人次/部位(含税)。
7、服务费用结算:每月按实际外出检查情况汇总检查部位及人数,单期结算费用=单期实际检查人数+检查部位*单价。每月15号前结上月总费用。
8、除结算上述检查费用外,我院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车辆保养、司机、技术员工资,油费、高速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一切费用)。
9、每期服务提供的DR设备应至少1台,配备相应的司机及技术人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有符合开展该项目的资格: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册证、合格证、有效期内《DR设备质量报告与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承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审查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若成交之后发现有虚假,同意废除成交资格及追究相关责任;
(三)供应商承诺响应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四)供应商承诺如成交本项目,不转包,若分包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供应商承诺如成交本项目,将密切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按采购文件要求履约,同意接受违约处罚;
(六)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供应商不是联合体响应。
三、供应商产品推介文件内容(注:产品推介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加盖公章)
(一)首页及文件目录,联系人、电话。
(二)设备报价单及其配置清单。
(三)主要设备性能和技术参数。
(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证件:营业执照、医疗设备经营(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证,有效期内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及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五)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六)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有关事项
(一)本信息发布挂网期限5个工作日。
(二)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挂网期止,有意向的供应商均可报名。报名单位请将本信息发布中所包括的必备资料速递至************医院办公区。联系人:林工 ******、0759-******。
(三)挂网期截止后,我院将根据推介资料进行采购论证,必要时会通知报名单位前来参加设备推介会议。
(四)报名单位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2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所有项目邀请。
郑重提示:本信息发布并非正式采购行为。各供应商所提供的相******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
******医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