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工程(中央预算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工程(中央预算内) 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以苏农复〔2024〕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境内;
(2)建设规模:新建泵站1座,配套渠系建筑物77座,新(拆)建田间道路12公里,栽植树木1254株。计划投资1207.28万元。
(3)招标内容:泵站、防渗渠道、田间道路、渠系建筑物、农田林网等工程施工。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招标内容:
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额约1207.28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灌溉站5座;新建泵站1座,配套渠系建筑物77座,新(拆)建田间道路12公里,栽植树木1254株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投标单位可以投本次淮安市淮安区同一批次2个乡镇(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流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工程(中央预算内)),但只能中其中1个乡镇项目。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参加后续乡镇项目的评标,但不参与排名。如因投标单位在前面乡镇项目中标,导致后续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则该标段流标,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间收到质疑等情况被取消中标资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已在后续项目中标,则由第三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为中标人,如第三中标候选人已在后续项目中标,则该标段流标。
(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初,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8)质量要求:合格。
(9)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第一次:完成工程量的50%,付合同价的30%;第二次:完成工程量的70%,付至合同总价的50%;区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市级验收合格并经省级抽查,且待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上级资金到账后支付)
本项目工程量须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并经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报账。工程第二次报账及最后一次报账须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每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都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四)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五)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六)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七)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B证、养老保险证明 )
(八)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十)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他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被发布中标公告或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十一)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0)两年以来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
(11)两******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日期文件为准);(注:两年以来指的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
(十二)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十三)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7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农田土地”→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
5.2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6、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创业路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区梁红玉路17-2号
联系人:陈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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