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冬季供暖采购意向公示
二、项目编号:2025-JLZLCC-F1001
三、货物名称、数量:
1.数质量要求
以下位置位于陕西西安某区的几个乡镇内,各点位之间直线距离不超10公里。
序号 | 供暖地点 | 建设面积(㎡) | 供暖方式 | 备注 |
1 | 点位1 | 45638 | 1台10蒸吨卧式锅炉 | 燃气锅炉,燃气费用招标单位负责 |
2 | 点位2 | 9124 | 1台2蒸吨卧式锅炉 | 燃煤锅炉 |
3 | 点位3 | 4554 | 1台2蒸吨以下立式锅炉 | 燃煤锅炉 |
4 | 点位4 | 20699 | 1台4蒸吨卧式锅炉 | 燃气锅炉,燃气费用招标单位负责 |
5 | 点位5 | 1987 | 1台2蒸吨以下卧式锅炉 | 燃气锅炉,燃气费用招标单位负责 |
6 | 点位6 | 26455 | 4台2吨热水供暖锅炉 (1个锅炉房内) | 燃气锅炉,燃气费用招标单位负责 |
7 | 点位7 | 11083 | 2吨热水供暖锅炉 (1个锅炉房内) | 燃气锅炉,燃气费用招标单位负责 |
8 | 点位8 | 3900 | 2吨热水供暖锅炉 (1个锅炉房内) | 燃气锅炉,燃气费用招标单位负责 |
| 合计 | 123440 | | |
2.服务质量要求
1.供暖服务主要保障招标单位取暖、洗浴等。
2.合同执行期间如供暖面积有所调整,按调整后实际供暖面积结算。
3.供暖时间为2025年11月15号至2026年3月15号,具体供暖时间由招标单位确定,提前与中标单位沟通。
4.承包期内,中标单位购煤、人员工资、锅炉及供暖设施的运行维护等全部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用水用电除外)。
5.承包期内,锅炉及其配套设施维修、维护,供暖管道、阀门及散热器等的维修或更换由中标单位负责相关费用,维修质量须经招标单位验收通过。
6.招标单位聘用锅炉监理一名(也可由招标单位自有司炉工担任),中标单位在承包期间必须听从锅炉监理对锅炉使用及维护提出的要求。若中标单位不能接受锅炉监理的管理,招标单位视情节严重在验收时给予相应处罚,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并不予验收合格,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7.招标单位定期组织化验员负责对水质进行化验,中标单位按化验员的化验结果添加盐或换树脂等改善水质。
8.合同结束后,招标单位申请上级单位进行锅炉年检,检验不合格需维修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9.燃煤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不得损害供暖设施。供暖过程中因燃煤造成的环保方面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在发现中标单位有不合格燃煤上炉现象后,在最后一次支付承包费时,有权单方对中标单位做出扣除每次1万元的承包费的处罚。
10.中标单位在承包供暖期间,必须保证供暖房间室内温度保持在l8℃(±2℃),低于16℃超过8小时扣除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费(元/每平方/天)。
11.供暖期间,中标单位要公布维修热线电话(电话费自理),一旦接到维修电话,中标单位应及时赶到现场维修,2小时内尚未到现场,招标单位酌情对中标单位每次进行200元罚款,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担。每个锅炉房均有房间可供住宿,中标单位操作人员就餐自行解决。
12.中标单位在承包期内对其所聘用的工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招标单位有权停止其工作。
承包期内若出现任何工伤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单位所聘用的所有职工由中标单位严格按《劳动法》发放工资及相关待遇。如中标单位与聘用员工发生劳务纠纷,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单位所属员工在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招标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背有关规章制度而发生事故、纠纷的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赔偿。
13.中标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应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保证金。若承包期内锅炉有重大损坏或出现责任事故,或因无煤停止供暖超过一天以上,或中标单位自行放弃承包,招标单位均不再退还保证金及相关供暖工作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承包到期后,招标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
14.采暖期第一个月后(即2025年11月15号至12月15号),若供暖正常,招标人按实际供暖面积及供暖时间计算的费用,拔付给中标单位供暖承包费。第二个月若供暖也正常,招标人再按实际供暖面积及供暖时间计算的费用拔付给中标单位供暖承包费。供暖期结束后并达到验收合格后,将剩余的供暖期的承包费拨付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每次支付服务费前需提供相应服务的正规发票。
15.锅炉供暖运行期间每8小时中标单位须对锅炉进行排污一次。
16.供暖报价按单价(元/每平方/天)和承包总价分两项分别进行报价,两项报价要与供暖面积、天数、单价相符。招标人在供暖期间如出现供暖面积调整将按调整后的实际供暖面积和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元/每平方/天)进行核算。
17.供暖前中标单位要对招标单位供暖锅炉进行木材烘炉至少7天,保证锅炉正常运转(燃煤锅炉)。
18.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以后,要对所有锅炉进行烧炉前维修,维修质量在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9.中标单位要自觉遵守招标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必须在招标单位指定工作区域内活动,工作中必须保证工作现场干净整洁,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工装,维修服务要做到文明用语,工作完毕后清理维修现场卫生。招标单位发现一次没有按上述要求作业时,有权做出对中标单位200元罚款的处罚,罚款数额将从中标单位所得服务费中扣除。
20.为保证招标单位正常供暖,防止因雾、雪天气造成的用煤运输困难,中标单位须保证每天在招标单位煤场储存不少于50吨锅炉用煤。中标单位自行处理与地方环境管理等部门的关系,防止出现因煤炭运输、环保等原因造成的停止供暖情况,一旦出现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1.合同执行期间,中标单位须接受招标单位组织的不定期、不少于8次的检测化验,检测化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2.中标单位进场后负责清理招标单位煤场、渣场的现有垃圾,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3.中标单位要按招标单位要求对所属员工及车辆办理出入证,同时提供用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司炉工上岗证、务工证明等相关证件。
四、项目预算:140.25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5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先生 崔先生
手 机:1******40 ******
办公电话:****** 地址:陕西西安
八、备注: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科技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