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审计服务 JSZC-320100-JYCS-G2025-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4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YCS-G2025-0004
项目名称: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115.000000万元(采购包1:58.000000万元;采购包2:5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5万元,其中采购包1最高限价为58万元,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57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二个采购包,采购内容如下:
采购包 |
采购包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限价 (万元) |
采购内容 |
采购包1 |
内部专项资金审计及财务收支审计等 |
58 |
58 |
主要包括多项专项资金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及协助开展绩效自评价及内控自评价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采购包2 |
重大设备技改项目奖补资金等专项资金审计 |
57 |
57 |
主要包括2025年南京市重大设备技改项目奖补资金审计、机器人重点园区项目等省、市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采购包参与投标,可部分或全部参与,但最多只能中标******委员会按采购包1、包2的顺序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一个投标供应商已被推荐为某一采购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在后续采购包中不再被推荐,其中标候选资格由得分排名次之的投标供应商递补获得。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采购包2
1.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分所或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中标后提供总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材料,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不属于分支机构的无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6.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6.4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及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5如系统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准,自行填写完整上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7楼
联系人:马骧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号建邺科技创新产业园B1栋五楼
联系人:李若男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若男
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