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乡市坝塘镇等9个乡镇南田坪村等2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耕地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坝塘镇等9个乡镇南田坪村等2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耕地质量检测服务;
2.服务地点:湖南省宁乡市;
3.项目概况:宁乡市坝塘镇等9个乡镇南田坪村等2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位于宁乡市坝塘镇等9个乡镇南田坪村等29个村,总建设规 模约7万亩,总建设投资约3亿元;
4.招标控制价总价:419283元(含税);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服务期限:******农村局完成宁乡市坝塘镇等9个乡镇南田坪村等2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期6个月;
7.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踏勘和取样点位的布设、基本情况调查、样品采集、样品制备和检测等,具体详见附件质量检测服务任务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1.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否则其所有响应文件均被否决;
1.7本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2.2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6个月内)具有1个20万元及以上土壤调查或土壤检测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本人职称证书和截止投标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截止前近半年指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为:******/)报名,找到所要报名的项目,按照操作提示报名后,扫描二维码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平台使用费40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
2.首次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须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账户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常见问题”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828-0799(工作时间:9:00-11:30,13:30-19:00)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4.答疑:
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5年2月16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提出;
4.2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2025年2月17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答复所有投标人。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集团2楼开标室(原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告在******集团官网 ******、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岳宁大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良兵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 系 人:李女士、刘女士
电 话:0731-******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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