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补遗通知
各申请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第2页3.2条
原内容为:******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要求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如2021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提供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2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3年或2024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附情况说明。】
现修改为:3.2 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如2021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提供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2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3年或2024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附情况说明。】
二、招标文件中第7页1.4.1条(2)
原内容为:(******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要求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如2021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提供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2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3年或2024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附情况说明。】
现修改为:(2)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如2021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提供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2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3年或2024年取得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附情况说明。】
三、招标文件中第23页3.5.2条
原内容为:******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要求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现修改为:******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招标文件除上述内容进行变更,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