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山县拘留所创建一级所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2024-C2-210352-HYGL
项目名称:灵山县拘留所创建一级所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975264.2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灵山县拘留所创建一级所升级改造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75264.2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灵山县拘留所创建一级所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包括室内外改造腻子、外墙漆、雨棚、屋面防水封零星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表,施工预算及有关资料。
最高限价(如有):930000
合同履约期限:以开工令为准,工期为6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竞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经营或生产本次项目的供应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有限公司网(******/)
2、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磋商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小蜜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服务帮助。
******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
(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标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7)如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按供应商提供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须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依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有限公司邮箱:******,文件名称须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街道双鹤二路11号),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并注明“截标时才能启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本项目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
******************银行基本账户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有限公司灵山丰江路支行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05 0165 7555 0966 6868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街道荔香大道2688号
项目联系人:施洋洋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双鹤二路11号
项目联系人:邓芙虹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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