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L0000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试点(三期)项目施工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融资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试点(三期)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
2.3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本次建设项目为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及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分布在果树场、种畜场、良种场、湿地局所属土地,建设规模为流转土地41181.95 亩,其中对8300亩进行改造。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83元;
2.7计划工期 502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实际开完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安全员1人(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具备良好信誉,投标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或同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投标人应自行查询)(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财务状况: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0年或2021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或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 督 ******农村局
联系电话:******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集贤县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滨江东路219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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