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天地商业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湖天地商业二期项目已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以全省统一赋码:2404-330402-89-01-76162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6057.19万元,工程概算142657.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8675.7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58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06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5690平方米,建设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东至纺工路,南至规划广场(近南溪路),西至新南湖路,北至规划广场(近景湖路)。
2.2本次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南湖天地商业二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管理及保修服务,负责管理协调(或配合)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并对承包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及各项审批手续等全面负责。详见发包人要求和初步设计方案。
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容:高压配电(除建筑本体外)、燃气、充电桩、5G信号覆盖(无线室内分布系统)等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但纳入总承包管理、协调、服务范围,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施工过程中中标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分包单位收取配合、服务费。
具体内容为:①工程设计: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如有)、相关的深化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②工程采购: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③工程施工: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④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管理本项目应承担的一切管理费用。⑤竣工验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⑥保修: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护保修。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92422.9393万元。
2.3计划工期:80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750个日历天(通过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图设计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套建筑施工图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时间,幕墙、室内、景观施工图结合业主及项目管理团队要求并匹配考核计划)。
2.4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达到“南湖杯”优质工程,争创“钱江杯”优质工程。
③标化要求:达到嘉兴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工地(具体按嘉兴市相关文件执行)。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②资质: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且“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证明)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和“ 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4、联合体单位工作内容必须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或已完成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的【施工图设计业绩及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1:独立投标的企业需提供包含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以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设计业绩由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提供的业绩均需符合项目特征要求。注2:业绩证明材料:①承接过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②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时间为准。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公证书不予认可,建筑面积均以合同协议书载明内容为准)。注3******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不含住宅、商住楼、工业项目。(若项目名称为诸如“*** 地块项目”或“***产业园项目”等无法判定是否为公共建筑的,须同时提供该项目发改或国土或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或核准或许可文件(余同)】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执业资格;R建筑工程类正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4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上述3.2.4,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或网站备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法流程的提示>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 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其他: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 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1号创区A168 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6T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人:闻颜
电话:0573-****** 电话:0573-******
邮箱:/ 邮箱:******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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