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场地初步勘察服务项目(第三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场地初步勘察服务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DWRU-F3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勘察 (初堪) |
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含氡检测)、测绘、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后续有关单位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提供审查合格地质勘察报告。 |
江西省赣州市 |
收到采购人通知进场勘察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满足规范要求的初勘报告 |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项目预算:142.00万元;
3.最高限价:142.00万元,单价限价为248元/米•进尺计算。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因相关政策原因(如相关险种合并等),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地区,可以不提供生育保险这项。※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相关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查询结果存在上述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八)人员要求
(1)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2)勘察技术负责人1名,资格(职称):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勘察或岩土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室内试验专业负责人1名,资格(职称):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测试检测类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代理部。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开标大厅。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开标大厅。
八、代理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庄建伟
电 话:0596-******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楼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曾先生
移动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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