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庄镇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石庄镇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项目一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村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55.3%、村自筹44.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石庄镇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项目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石庄镇
2.1.2建设规模: 2024年石庄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项目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铁篱村、蔡炎村、草张庄3个村的老路拆除,路基平整压实含路牌、路两边各50cm路肩回填等,,具体做法详见清单。二标段为张黄岗村、新生港村2个村的老路拆除,路基平整压实含路牌、路两边各50cm路肩回填面积等,具体做法详见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共计189.65万元。其中一标段112.77万元,二标段76.88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2024年石庄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项目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铁篱村、蔡炎村、草张庄3个村的老路拆除,路基平整压实含路牌、路两边各50cm路肩回填等,,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标段为张黄岗村、新生港村2个村的老路拆除,路基平整压实含路牌、路两边各50cm路肩回填面积等,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开标时按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开标,一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5日14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专区”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5日14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石庄镇
联 系 人: 刘云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健康路******银行五楼
联 系 人:刘佳文
电 话:******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