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SLF-202411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411QT-******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城区 建设规模:更新洒水车、雾炮车、大型吸污车、高空作业车、餐厨收集车、小勾臂车、洗扫车、护栏清洗车、垃圾收集车、环境监测车、路面养护车、水箱三轮高压冲洗车、挂钩垃圾箱、垃圾收储设备分类亭、餐厨垃圾处置设施等 其他:更新环境检测系统无人机3台,流动球头监控50台,现场记录仪50台,对讲机50台,记录相机4台,移动办公平台3套。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更新3t压缩车1 辆,5t压缩车2辆,8t压缩车11辆,8t转运车5辆,3T侧挂式收集车3辆,3T后翻式收集车8辆,10m3电动洒水车1辆,6-8m3洒水车2辆,护栏清洗车1辆,抑尘车1辆,10m3大型吸污车1辆, 3t小勾臂车2辆,路面养护车2辆,18t洗扫车2辆,环境监测车2辆,电动三轮收集车50辆,挂钩垃圾箱150个,推土机1辆,压路机1辆。2、更新垃圾收储设备分类亭10个,果皮箱250个,660L垃圾桶300个,240L垃圾桶1000个。 3、更新中转站设备生活垃圾转运压缩设备2套,餐厨垃圾处置设施1套。 4、更新环境检测系统无人机3台,流动球头监控50台,现场记录仪50台,对讲机50台,记录相机4台,移动办公平台3套。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90日历天。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彩色扫描件;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度无亏损承诺书; (3)信誉要求:信誉要求: 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②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4)其他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 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 ”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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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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