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项目服务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1)质量标准保证水面干净清洁;确保打捞漂浮物及时转运进入垃圾中转站(场),日产日清。
(2)服务单位相关要求:
服务单位打捞船和船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照(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等船舶资质;船员须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船员适任证书)。
5.2.2技术服务要求:
(1)河面保洁:
作业内容主要是利用机械或人工对河道水面及消落区的垃圾、枯枝落叶、水草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运输,保持河道景观,保护河道水环境。具体要求详见本节技术服务具体要求。
(2)设备及人员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要求 |
1 | 设备 | 2 | 艘 | 规格:(自动打捞船 船长:≥9.9m;船宽:≥3m;型深:≥0.8m功率≥17.5KW); 浏阳河开福区段1艘(3人,1名驾驶员,2名打捞人员); 捞刀河开福区段1艘(3人,1名驾驶员,2名打捞人员) |
8 | 艘 | 规格:(垃圾船 船长:≥11.6m;船宽:≥2.6m;型深:≥0.8m;功率:≥7.7KW); 浏阳河开福区段4艘(12人,4名驾驶员,8名打捞人员); 捞刀河开福区段4艘(12人,4名驾驶员,8名打捞人员) |
1 | 艘 | 规格:(垃圾船 船长:≥13.2m;船宽:≥3.8m;型深:≥1.3m;功率≥70KW); 沙河开福区段(3人,1名驾驶员,2名打捞人员) |
2 | 水面保洁及相关人员 | 33 | 人 | 人员身体健康(年龄:女性18-55周岁,男性18-60周岁),着装规范,具备水上安全作业能力。人员应为乙方正式聘用的,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乙方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不得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否则安全事故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承担的责任,最终实际由乙方承担。 |
3 | 垃圾转运及处理 | 1 | 项 | 打捞垃圾由环保自卸车拖运垃圾场处理,供应商应仔细测算并考虑风险费用,一旦中标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
4 | 十年禁渔宣传劝导 | 1 | 项 | ******办公室的要求开展“十年禁渔”的宣传、劝导、提醒、协助执法等工作,具体为: 1.组织巡查劝导队伍及巡查劝导船舶 、准备禁捕退捕宣传资料及相关设备等; 2.通过船载喇叭播放指定的宣传内容、在清扫船只显著位置悬挂禁渔标识和宣传横幅; 3.协助采购人开展劝阻开福区水域违规垂钓、非法******办公室提供违反禁捕工作法律法规的案件线索,配合采购人开展参与协助上级渔政执法部门进行相关执法行动。 |
(3)作业要求:
1、打捞垃圾船只应有醒目的标识物,须按采购人要求标识内容。
2、开船人员和打捞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各项检查及工作前准备。
3、打捞的漂浮物原则上应当日运至垃圾中转站或者处理场,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杜绝二次污染。
4、河道内不得擅自安装拦污装置。
5、河道保洁工作采用巡回式动态保洁方式进行,每天巡回保洁次数不少于4次。每年7月至9月首次保洁在8:00前完成,末次保洁持续到18:00结束。其他月份首次保洁在8:30前完成,末次保洁持续到17:00结束。
6、河道水面、消落区巡回保洁时段内无大面积水面漂浮物,零星漂浮物停留时间≦30分钟,河道内无阻碍物,无油污。
7、当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及时安排统一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发现疑似染疫,立即向相关防疫部门报告。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应当运送至所辖区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处置。
(4)安全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水上作业时要求穿戴好救生衣。
2、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并将船只停靠在安全的指定地点。
3、打捞垃圾船只在行驶过程中,要求确保人员安全。
4、中标人必须购买打捞作业人员的保险,并且开展好安全教育培训,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5、船只及船员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执行。
(5)河道巡查:
1、巡查范围:
①除了对河道的日常巡查外,还包括对河道建设项目的监督巡查。
②对各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服务保障的重点巡查。
③对河道防汛、设施抢修等紧急状况的特殊巡查。
2、巡查要求:
①要求配备相应的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应急处理。
②每天要求全线巡查不得少于1次。
③巡查内容包括河道主要设施及附属设施。
④巡查时应认真负责,全面仔细,快速及时地掌握河道是否干净整洁,如有零星垃圾要求及时处理。
⑤巡查人员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⑥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应主动加强巡查,配合河道监管部门做好保障工作。
⑦遇防汛、抗雪等紧急状况,应配合河道监管部门做好抢险应急工作,第一时间掌握防汛隐患,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⑧巡查人员对违规垂钓、网鱼、药鱼人员,违法现象进行劝导,宣传。
⑨制定标准化、常规化作业排班和管理模式。
⑩合理设计规划环卫管理模式,规范工作时间、各区域人员、车辆船只路线、工作趟次等要求,通过与人员、船只、车辆实时轨迹进行对比分析,判断各岗位工作是否按照标准执行,提升管理标准和规范。
(6)突发事件处置:
1、浮萍爆发:立即清理,1日内采用隔离方式逐步打捞。
2、底泥上浮:立即清理,1日内采用巡回行驶方法消除。
3、油污污染:立即清理,1日内采用吸油毡临时处理。
4、洪峰过境:可暂停河道保洁作业,过境后3日内消除影响。
5、暴雨台风:可暂停河道保洁作业,过境后3日内消除影响。
6、遇突发情况,采取应急处理。根据市级和属地政府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增派人员和船只等,对水面漂浮物迅速组织打捞处理。
7、投标人承诺按照应急处理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水面漂浮物2个小时内响应并做出处理方案,增派人员和船只1天内到位,并迅速处理完毕。
(7)作业规范要求
1、人员着装规范。清洁工人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安全帽,船上应配备救生器材。
2、船舶管理规范。作业船容整洁、船外无散落垃圾和其他污物,******消防器材;每日作业完毕,做好当天航行及作业情况登记,并将作业船清洗干净。确保设施设备及水上作业证件齐全。
3、垃圾运输规范。保持垃圾运输车辆装载后车容整洁;清理出来的垃圾及其他漂浮物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及时密闭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理;通过码头转运垃圾时,应逐步采用密闭方式集装,分类分拣,日产日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转运码头堆放垃圾;垃圾转运指定地点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转运垃圾车辆货仓密闭,不得裸露垃圾,沿途无撒落。
4、打捞作业规范。水域漂浮的垃圾应指定专人打捞,及时清除;行驶、停泊在市区水域的各类船舶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督促按规定分类袋装,定时收集;垃圾转运码头环境整洁干净。
5、安全生产规范。符合有关海事安全及水上作业安全的标准、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基地防火安全制度和卫生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建立自查自检制度,配备巡查车、船、无人机等;定期向市、区两级监管部门上报月度作业统计表和工作计划;不引发领导批评、舆论监督和媒体曝光现象。
(8)其他要求
1、办公机构要求: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
2、其他约定事项
3、中标人无对外收费权。
4、本项目按采购人要求涉及设备或船只需要改装的, 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本项目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中标人应为本项目所投设备购买保险以及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承担后果。